别人,忙着去找来绳索,打了绳套套在金旺脖子上,然后拴在屋檐下的柱子上。
这个家对于金旺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地方,它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一回头,又见老两口盯上了被周景明放在窗台上站着的猎隼身上,见周德同试图伸手去摸,他赶忙叫住:「别乱摸,小心被抓到或是啄到,很厉害的,随便一下都得见血。」
「好好的养一只鹰干什么?」
周德同哪里见人这么玩过,看着都觉得稀奇。
「别看只是只鹰,打猎厉害着呢,能抓兔子,能捕狐狸,等有机会,让你们见识见识,在外面,这样一只猎隼,那可是能卖很多钱的!」
「多少?」
「十多二十万不在话下。」
「这么多!」
不止是周德同,就连沈凤琴听到这价格,也瞪大了眼睛,她冲着周德同瞪眼:「你可别乱摸,那么值钱,掉根毛都当我半条命。」
这话让周景明又无奈,又好笑。
不过,能让他们懂得珍惜,总是好的。
今天的晚饭,周景明第一次放开了喝,是重生回来,喝酒喝得最多的一次,也是最放松的一次,喝得酩酊大醉。
直到第二天,苏秀兰还不时瞪他两眼,嗔怪几句。
因为昨天晚上,她伺候醉吐的周景明直到半夜,累够呛。
难得来一次,白志顺被周景明留在家里,待了三天,去小镇上逛过,到河边去网过鱼,还到李国华和赵黎家去看过。
第四天,白志顺要回去了,周景明亲自送他前往锦官城火车站,临动身之际,他把苏秀兰也叫来:「跟我去锦官城,我们去那里住上十天半月!」
苏秀兰有些莫名:「去那么长时间干什么?带着孩子不方便。」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当是去游玩,嫁过来那么长时间,还没好好带你到蜀地最大的城市里面去逛过。」
周景明压低了声音:「你不是一直觉得没事儿做吗,就趁这一次进城,咱们好好寻两个火锅底料的秘方,等你学会了,把火锅店给开起来,也顺便把火锅店的铺面盘下来。」
听到这话,苏秀兰眼睛一亮,但同时又有些担心:「准备开在锦官城啊?」
周景明反问:「不开在锦官城,难道开在海潮镇?」
「生意肯定得在人多的地方做,才能越来越红火!」
他太了解锦官城将来的发展潜力了,到将来,那可是在国际上都有很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