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军装虽然统一,但甲胄护具,从全军范围内,依旧稀缺得厉害,尤其是铁制武器,从刀枪到弓箭。
此前,甚至有部将提议,当从全郡范围内,搜罗铁器(包括士民百姓之家的农具、菜刀、铁锅),熔炼打造兵器,只不过,被苟政否决了。
当然,在武器的事务上,苟军还不是那么地饥渴,随著苟氏集团的壮大,掌握利用的各项资源也越来越多了。同时,可替代的解决方案也有不少,再怎么样,也比举义之初的斩木为兵要好得多得多。
在苟雄思虑间,校场之上,又爆发了一阵热烈的欢呼助威。比武进展得很快,在擂台上决斗的,是最后两名优胜者,并且其中一人,已经完全占据胜势。
像一头恶虎一般,将对手捆在地上,一双有力的双手,狠狠地勒住对手脖子,毫无半点留力,一副要将对手扼杀的样子。
夺魁者将现,围观的将土,自然欢呼不断。喧嚣之中,还是担任裁判官的苟须,赶紧带人上前将二者分开,宣布胜者。
看著奄奄一息者,苟须脸色有些难看,这是他的部属,但技不如人,也无话可说,只能吩咐抬下去救治。
而胜利者,则肆意地高举双手,虽然浑身灰尘,脸上也鼻青眼肿的,但丝毫不影响其展现强悍之风。他叫苟兴,年方十六,在整体年龄不大的苟氏族人中,
都属于后起之秀了。
将台之上,苟雄看著苟兴的表现,不由露出欣慰的笑意,冲苟起道:“苟兴,越发长进了,真是吾家虎儿啊!”
在苟雄身旁,乃是先登营督苟起,闻言当即道:“年纪也不小了,可以担当重任了!”
“安排一下,先让他在先登营,当个队主吧!”苟雄稍作思量,吩咐道。
“诺!”
很快,这件事便当场宣布了,以比武夺魁,苟兴升职为队主,引得军中将土,多有侧目。但也不能非议什么,一拳一脚打出来的,何况,人家还姓苟。
“这样的比武,日后还当多举办,引为军中常制!”苟雄又说道:“还有,
参与比武的士卒,记下名次,此后如遇空缺,抑或扩军,优先提拔!”
“只怕军中没有这么多队主之位啊!”苟起不由乐呵道。
在场众将也是附和大笑,唯有丁良站了出来,恭敬地向苟雄行礼道:“二将军,此等事务,是否当先报与主公批准!”
“丁良,你此言何意?”闻之,苟起顿时怒了,气势汹汹地冲丁良诘问道:“二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