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字军东征的时代开始,为了圣战而施行大赦,换取圣战资金的情况屡见不鲜。
最初,这些资金被用来支持那些贫穷的朝圣者前往圣地,其中大多是无法战斗的老弱妇孺。
后来,随着东方十字军和北方十字军的开展,大赦和发行赎罪券的举措越发频繁。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在整个中世纪晚期,大赦令和赎罪券一直是很受人们欢迎的。
由于频繁的战乱和致命的瘟疫,人们的生活本来就已经够辛苦了,没人希望死后再去炼狱里遭受责罚以洗清身上的罪孽。
在动荡的年代,为求得心理的慰藉,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情愿掏钱来购买自己死后的安宁。
因此,教廷、大国和军事修会一直以来都希望利用大赦运动来支持一系列十字军远征,打击信仰的敌人。
其中规模最大,持续最长的大赦是针对奥斯曼帝国的长达十余年的大赦,范围几乎覆盖整个帝国,为哈布斯堡家族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
在这之外获利最多的当属医院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其中医院骑士团的绝大部分活动几乎都靠教廷在法兰西和帝国发起的大赦来支撑。
条顿骑士团则更加依赖帝国——根据一份生效了两百多年的大公会议谕令,德意志人只要投身条顿骑士团捍卫信仰就能得到彻底的救赎,这为骑士团提供了数量庞大的后备兵员。
在这个时代,已经发展的日渐成熟的大赦和赎罪券发行活动得益于印刷术的传播变得更加便利。
不过,新技术的出现并未立即改变赦免运动的标准程序,这导致一些多年来逐渐显现的问题阻碍了赦免运动利润的增长。
比如对传教士、赎罪券专员的选拔和任命,开展赦免活动也需要合适的时机,最关键的是人们开始逐渐怀疑这些募捐的钱款并未完全用于虔诚的目的。
在15世纪以前,大部分赦免运动服务的对象都是当地的教会,主要用于改善教会财政、修缮教堂之类的,这自然不会引起太多不满。
但是,在步入新世纪后,绝大多数赦免运动都是为了支持特定的十字军,包括奥斯曼十字军、胡斯十字军,还有现在的北方十字军。
这样一来,为所谓的外国目的筹集资金就成了教会与地方当局爆发冲突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必须发放必要赦免令的教宗,还是必须保护与配合传教士和赎罪券专员的地方当局,都开始要求从收益中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