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吓到了。
“别叫!别叫!”宋邑紧紧地捂住丫头的嘴巴,厉声道,但越是如此,其挣扎越厉害。
“让你别叫!”
宋邑压抑著怒吼,手中利刃抹过,选下软倒的丫头,径直闯入旁边的寝室,
室内,察觉到不对劲的苟威才从榻上下来,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光著屁股去解挂在榻上的刀见状,宋邑没有丝毫犹豫,有如猛虎一般,扑杀过去,先斩其臂,后捅其心,再断其脖,动作稳准狠,比之白日犀利了何止一筹,整个过程,苟威也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痛呼。
夜灯映照下,苟威奄奄一息,瞪大的双眼满是不可置信,只可惜,这位以凶暴著称的秦将,如今面对生死搏杀,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甚至连一声怒斥来不及发出。
“穿上衣服,走!”确认苟威死了,扭头看向不著片缕,也下地而来的郑娘子,宋邑唤道。
但郑娘子并不理会,走到苟威身边,冲宋邑伸出手:“刀给我!”
似乎明白她要做什么,宋邑不假思索,交给她,而后出门收拾残局。这场刺杀行动,要比他想像的要顺利多,人不多,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发出多大动静。
而动静越小,争取的时间越多,逃命的机会也就越大。
很快,宋邑便将屋外守卫的户体拉进房中,又取过藏在墙脚的包括,重返屋内。而此时寝室内,利刃入肉的声音,还在持续。
入内一看,哪怕才犯下连杀四人血案的宋邑,也不由感到头皮发麻,已经数不清郑娘子往苟威那肥硕的户体上捅了多少刀了:::,
那表情,看著比宋邑可坚毅多了,每一刀,都仿佛在对苟威处刑。
见这女人发疯,宋邑可不想浪费时间陪她,恼火道:“你想不想走?”
郑娘子抬头,看了他一眼:“慌什么,这头猪哪次来,不闹出点动静!”
“动作快!快换衣服!”
宋邑也顾不得与其分说,上前抢过刀子,将郑娘子拽到一边,扯过被子,胡乱帮她擦拭身上血迹,又把衣服丢给她。
见状,郑娘子也终于动了,开始穿衣。宋邑也换上准备好的干净衣裳,到此时,狂飙的肾上腺素才有所放缓,目光落在苟威尸体上,脸上露出又是紧张、又是厌恶、又是痛快的表情。
再偏头,正见著郑娘子不慌不忙的穿衣动作,有心催促,又按捺住了,暗骂自己没出息,人都杀了,连个女人都不如。
眼帘中的玉体,固然美妙,染著血迹,